汪德兵 发表于 2014-7-28 20:36:06

为了提高家族的人口素质我坚决反对同姓同宗通婚。

镇雄汪辉 发表于 2014-7-28 21:56:44

因主题(帖)已被屏蔽,尚无知其内容,就上述各位宗亲所言,综合4点:
1,我国《婚姻法》规定,只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才禁止结婚.
2,汪氏家规家训,不准同姓接婚.
3,本人来到家网,只为一个〝汪〞字.所以,我坚决支持、遵守大根大族之汪的家规家训,强力反对汪氏同姓通婚!
4,建议就此结束,不要再跟帖,否则,大逆不道,让他人贻笑大方!!

汪勤红 发表于 2014-7-29 09:50:22

本帖最后由 汪勤红 于 2014-7-29 09:52 编辑

还是请各位理智一点好不好呢?发此贴没有任何目的。就是为了感谢一下北京88世汪孔诚给汪环的爱心帮助,怎么扯淡了那么多啊。

蓼城汪老本 发表于 2014-7-29 18:04:19

同意“就此结束,不要再跟帖,否则,大逆不道,让他人贻笑大方!!”

汪天宝 发表于 2014-7-29 19:41:52

你说呢

汪勤红 发表于 2014-7-29 19:55:30

汪天宝 发表于 2014-7-29 19:41
你说呢

需要说什么?请睁大眼睛看看主贴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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