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封林 发表于 2013-7-4 11:52:33

回 20楼(汪志林) 的帖子

志林别惹我。

汪志林 发表于 2013-7-4 12:08:23

火,这帖最近要火, 看这大热天的,今晚去江边就淡定了,你无奈就出手了,势必会有恶战,胜人也会自损,最后怎么收场?还是败火措施比较重要,这话就是时令饮品,特别奉上

汪封林 发表于 2013-7-4 12:13:02

谢谢志林警示!我也说了,希望他们不要再纠结已经过去了的事情,我也不会做的那么过份。都是汪家人,和为贵啊!
从现在起,打不还手,骂不还口,说到做到,以实际行动支持黄山会议。

汪封林 发表于 2013-7-4 12:26:59

我已经修改了前面几个跟帖

汪志林 发表于 2013-7-4 12:53:33

神交已久,未谋面却知心。

蓼城汪老本 发表于 2013-7-4 15:13:35

有感于“缘分人生”

缘分人生,人生有缘。 “听好话,这是大家都愿意的!听“歹话”,有反对意见的话,正是一个人逐步走向成熟的必备条件。在家网里,成熟起来,就要有点胸怀!”能够在家网上,结识这么多本家,是缘!能够从众多本家身上学到自己缺少的东西,应该叫智,或者说胸怀。寿杰虽然年轻,知识丰富,说的在理。封林所说“争论要有底线:不要相互诋毁,必须尊重人格。”此应作为家网规则,共同遵守。

汪佳琪 发表于 2013-7-4 15:40:16

固始汪德进 发表于 2013-7-4 16:46:34

看过佳琪姑娘的几篇文章,个人觉得她才华出众,前程无量,真乃汪氏骄傲也!
            但遗憾的是有两点;
         1.无论是汪家的少姑娘.老姑娘或汪家媳妇,终归都是与汪氏大家庭有着相当密切关系的人,这些人都承担着维护汪氏家族声誉与团结的责任和义务。佳琪您开囗爱用我是个女人.小女人,此话是否有伤大雅呢?
    2.您说您广仁叔是个书呆子,把大把的钱都花在家族亊业上,按您理解他可能做错了。以此推理,那些捐助十万.八万的人豈不呆的更很,错的更远呢?所以.我建议您且莫把此话告诉您的老板广仁叔,否则.他一气之下您又要改換门庭喽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切记.切记!

合肥联谊会 发表于 2013-7-4 18:14:39

没想到长富和夫人有此仁爱之心,可敬可佩,我要向你们学习!

汪佳琪 发表于 2013-7-4 18:51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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