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大常委会终止了汪定国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
2007年10月28日15时29分 来源: 新华网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经表决,终止了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、党委书记、湖北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汪定国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。 汪定国,1942年生于湖南北黄冈,教授级高级工程师,毕业于华中工学院动力工程专业,中国共产党十五大、十六大代表。九届、十届全国人大代表,武汉大学、华中科技大学、中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。增任华中工学院教师、湖北省体改委副主任、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、省政府副秘书长,现任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、党委书记,湖北省清江水电投资公司总经理。多年来,一直致力于工程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和实践,是“清江体制”的缔造者,是清江流域水电综合开发的组织者。主要著作有《科学技术史》、《中国市场经济运作的产权制度与国有产权改革》、《企业承包制的理论与实践》等。 要闻2007.9.30 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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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
接受汪定国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
荆楚网消息 (楚天都市报)昨日上午,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决定:接受汪定国同志辞去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。 (记者梅军) 这是为什么呢? 涉嫌违纪主动辞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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